一、1934年7月15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副主席周恩来、王稼祥等联名发表《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
同时提出五项抗日主张:(一)坚决反对国民党政府出卖领土主权,反对“中日直接交涉”,反对承认伪满洲国;(二)立刻宣布对日绝交,宣布一切中日秘密条约和协定无效,动员全中国海、陆、空军对日作战,立刻停止进攻苏区与封锁苏区,使工农红军能够完全用来同日本帝国主义直接作战;(三)武装全国民众,组织义勇军与游击队,直接参与抗日战争,积极援助东北义勇军和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四)没收日本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卖国贼的一切财产,停止支付一切国债款本息;(五)普遍地组织民众的反日团体。
备注:宣言声明苏维埃政府与工农红军为了同日本帝国主义直接作战,在反击国民党军“围剿”的紧急关头,不辞一切艰苦,以最大的决心派遣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
二、1937年7月15日 周恩来在七月四日起草的《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于本日送交蒋介石。
宣言提出:当此国难极端严重威胁民族生命存亡绝续之时,我们为着挽救祖国的危亡,希望迅速发动全民族抗战,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实行民权政治。同时向全国郑重宣言:愿为彻底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
备注:这篇宣言至九月二十二日国民党中央社才予发表。这篇宣言收入《周恩来选集》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