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2年5月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五反定案、补退工作等的指示,为结束五反运动,提出一系列从宽处理的政策规定。
指示指出:在五反斗争中,工作组和工人对资本家违法所得数一般都算得很高,在定案时必须合理地降下来,使合乎经济情况的实际,必须使一般资本家在补退之后还有盈余。退补的比例,我们认为以照三分之一略多一点为适宜。这样就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完全取得主动,而使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使资本家重新靠拢我们,恢复经营积极性,使工人不致失业。数大者可分多年补退,一部分还可作为公股不要交出现金。这样于活跃市场、防止失业是完全必要的。罚款可只施行于极少数人,判刑尤其要少。应说服干部和工人,同时即向一切违法资本家宣示我们的宽大和认真的态度,显示我们的五反斗争主要不是为了搞几个钱,而是为了改造社会。此外调整城市交流,在付工缴费方面不应当采取苛刻政策,应当说服干部积极从事经济工作,不要采取消极态度等项都是很重要的。
备注:此次规定,让工人的利益得到了恢复,也壮大的工人阶级力量,指示强调:现当三反五反最后定案之际,我们必须本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的原则,好好结束这场斗争。
二、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决定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及其领导机构合并,组成华北局、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和华北军区。
刘少奇兼任华北局第一书记。同时,还决定加强中原局,成立中原军区,刘邓大军及陈谢部队改为中原野战军。邓小平任中原局第一书记。8月,经过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改为华北人民政府,董必武当选为人民政府主席。
备注:这个在华北四千四百万人口的区域建立的党和党外民主人士合作的统一的人民政府,就是行将诞生的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